您對於「廣設公共托嬰中心」以打造友善育兒環境有任何建議或看法嗎?
發布於
2019-09-01
截止於
2019-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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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對於「廣設公共托嬰中心」有任何建議或看法嗎?】
為使年輕夫妻敢生小孩也使原有小孩的家庭能更將心思放在育兒上面,也能加速增加台灣人口及在有效將老化的人口跟職場缺逐步補上,有民眾反映公共托嬰中心的數量以及收容數供不應求。
為使政策措施更為完善,讓廣設公共托嬰中心成為改善少子化有效方案之一,我們希望可以廣泛傾聽民眾的想法,請您提供寶貴的意見,作為政策擬定的重要參考。
【進入公共托嬰中心資格?】
(一) 滿2足月至未滿2足歲之嬰幼兒。但已收托之嬰幼兒達2歲,尚未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進入幼兒園者,得繼續收托,其期間不得逾一年。
(二) 嬰幼兒設籍臺南市,且其父母雙方、監護人或實際照顧者(以下簡稱家長)於報名登記日向前推算連續設籍臺南市滿6個月以上者。
(三) 所稱實際照顧者,指父母雙方或監護人未實際照顧嬰幼兒,而由不具負擔或行使對嬰幼兒權利或義務之他人照顧,並與嬰幼兒共同居住者。
(四) 嬰幼兒之家長其中一方非本國籍,且無法符合設籍之規定,僅需由另一家長於報名登記日向前推算連續設籍臺南市滿6個月以上,惟另一方仍需居留臺南市滿6個月以上(須出示護照或居留證正本)。
(五) 提供辦理公托場地之學校教職員工及該場地公托現職員工子女,得不受本要點第五點第二款設籍之限制。
(六) 如家長雙方皆為非本國籍人士,則不得報名登記入托。
(七) 家長一方以申請收托幼兒之名義申辦育嬰留職停薪者,家長應提供正式托日起未領取前開津貼之證明(最遲於收托日前10天),未提出者,取消收托資格。
【辦理情形?】
目前規劃於北區設置第1處公立托嬰中心
【預算支出?】
第1年需要業務費及開辦費大約需830萬元
子議題:
1.若廣設公共托嬰中心,政府需要衡量財政狀況,你覺得政府是否會因廣設公共托嬰中心而壓縮其他育兒資源?
2.為減輕家庭育兒及部分經濟負擔,本市已開辦多項補助以及設立公共托育資源,你有哪些建議?歡迎提供看法。
說明:相關補助項目如下,可以到本市網站閱讀相關補助資格及內容。
http://tnda.tainan.gov.tw/civilbook/page.asp?page=36
機關綜整回應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2019-11-15
綜整回應:您對於廣設公共托嬰中心,以打造友善育兒環境有任何建議或看法
親愛的朋友您好:
謝謝您撥冗參與討論,提供許多寶貴的建議作為本局日後研擬政策之參考依據。如同許多民眾提及,本市托育政策仍需多方努力;本局於有限的財源下仍持續致力於推動優化各項托育政策,茲就「您對於廣設公共托嬰中心,以打造友善育兒環境有任何建議或看法」議題,統計為3個項目:(一)收托時間彈性化(二)托育資源更普設(三)增加私立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品質,以下對各項目分別進行討論:
一、收托時間彈性化
考量家長上下班時間,本市目前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收托時間為上午7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並可延長托育至下午6時30分。未來所設置之公共托嬰中心仍會採取目前收托方式辦理。
二、托育資源更普設
本府已向中央申請107-109年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計畫」設置14處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及3處非營利托嬰中心,目前已有6處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已進行收托服務,預計109年底陸續建置完成。
0-3歲兒童在家比例高達88%,為讓在家育兒家長能有一個托育諮詢與親子互動場所,本府社會局亦於本市設置親子悠遊館,辦理各項專業訓練、親職講座及親子活動。
三、增加私立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品質
(一) 委託專業團隊辦理108年度托育人員在職訓練課程:
為提供維持穩定的專業托育服務,社會局針對居家式托育人員、托嬰中心及
社區公共托育家園之托育人員的管理愈顯重要。為提升本市托育服務品質,
除了能為家長把關照顧品質,亦能共同提升其專業知能。
(二) 委託專業團隊辦理108年度私立托嬰中心暨社區公共托育家園訪視輔導計
劃:
為提升本市托育機構服務品質,建立托育機構督導管理機制,強化托育人
員專業知能,提供質優量足之托育服務,使本市嬰幼兒獲得妥善的照顧,
故針對本市私立托嬰中心及社區公共托育家園約82家進行訪視導作業。
(三) 社會局辦理私立托嬰中心及社區公共托育家園聯合稽查作業:
(四) 臺南市居家式優質托育人員設施設備汰換補助計畫:
您對於「廣設公共托嬰中心」以打造友善育兒環境有任何建議或看法嗎?
【您對於「廣設公共托嬰中心」有任何建議或看法嗎?】為使年輕夫妻敢生小孩也使原有小孩的家庭能更將心思放在育兒上面,也能加速增加台灣人口及在有效將老化的人口跟職場缺逐步補上,有民眾反映公共托嬰中心的數量以及收容數供不應求。為使政策措施更為完善,讓廣設公共托嬰中心成為改善少子化有效方案之一,我們希望可以廣泛傾聽民眾的想法,請您提供寶貴的意見,作為政策擬定的重要參考。【進入公共托嬰中心資格?】(一)滿2足月至未滿2足歲之嬰幼兒。但已收托之嬰幼兒達2歲,尚未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進入幼兒園者,得繼續收托,其期間不得逾一年。(二)嬰幼兒設籍臺南市,且其父母雙方、監護人或實際照顧者(以下簡稱家長)於報名登記日向前推算連續設籍臺南市滿6個月以上者。(三)所稱實際照顧者,指父母雙方或監護人未實際照顧嬰幼兒,而由不具負擔或行使對嬰幼兒權利或義務之他人照顧,並與嬰幼兒共同居住者。(四)嬰幼兒之家長其中一方非本國籍,且無法符合設籍之規定,僅需由另一家長於報名登記日向前推算連續設籍臺南市滿6個月以上,惟另一方仍需居留臺南市滿6個月以上(須出示護照或居留證正本)。(五)提供辦理公托場地之學校教職員工及該場地公托現職員工子女,得不受本要點第五點第二款設籍之限制。(六)如家長雙方皆為非本國籍人士,則不得報名登記入托。(七)家長一方以申請收托幼兒之名義申辦育嬰留職停薪者,家長應提供正式托日起未領取前開津貼之證明(最遲於收托日前10天),未提出者,取消收托資格。【辦理情形?】目前規劃於北區設置第1處公立托嬰中心【預算支出?】第1年需要業務費及開辦費大約需830萬元子議題:1.若廣設公共托嬰中心,政府需要衡量財政狀況,你覺得政府是否會因廣設公共托嬰中心而壓縮其他育兒資源?2.為減輕家庭育兒及部分經濟負擔,本市已開辦多項補助以及設立公共托育資源,你有哪些建議?歡迎提供看法。說明:相關補助項目如下,可以到本市網站閱讀相關補助資格及內容。http://tnda.tainan.gov.tw/civilbook/page.asp?page=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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