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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您對於「本市增設交通寧靜區」有何看法?

發布於 2019-07-26 截止於 2019-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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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寧靜區」的概念發源於歐洲荷蘭,因發展重心從市中心轉移到住宅區及鄰里街道,導致交通安全成為對當地居民的一個顯著威脅與問題,於是開始對住宅區街道開始重新規劃,並以當地居民為本位,尋求居住環境的品質與保障居民行的安全。後來美國、澳洲、日本以及其他各國相繼引進,採交通工程與相關管制措施使車速降低,減少穿越性交通,以期提昇生活空間品質;根據統計撞擊時速由50公里降至30公里,駕駛人死亡機率將由80%降至10%,設置交通寧靜區可保障用路人行的安全與降低死傷機率。

 

臺南市106年3月著手規劃交通寧靜區,以「三城慢遊」﹝安平-熱蘭遮城、赤崁-普羅民遮城、成大大學城﹞為核心,將區域內部分路段優先劃設,107年擴展至南區金華國際社區、巴克禮公園週邊,區內設有告示牌,標示限速30公里並禁鳴喇叭。大致上本市交通寧靜區區分為商圈型、觀光景點型、住宅社區型三種類型。

 

目前本市交通寧靜區所採取措施以設置告示牌或地面標字為主,標示「限速30公里、禁鳴喇叭」,藉此提醒民眾行經此處應減速與降低噪音管制,非採取強制性降速措施(如設置減速標線、減速墊、減速丘、穿越道高差等)與強法取締,故減速效果有限,後續推動期望透過民眾參與及廣納各方意見,妥善規劃各項配套措施,有助於本項政策推動。

 

 

目前本市設置交通寧靜區範圍區域:

 

106年設置區域:安平樹屋(古堡街部份路段)、安平老街(國勝路、中興街、效忠街、延平街、觀音街部分路段)、赤崁樓(新美街、赤嵌街、赤嵌東街、永福路部分路段)、國華與正興街部分路段、成功大學(育樂街、大學路部分路段)。

 

107年設置區域:金華國際安全社區及慶南街週邊道路(健康路二段、金華路二段、新孝路、尊南街、賢南街所圍區域)、友愛街(海安路與西門路之間)、安平老街(安平路850巷、安北路233巷)部分路段、巴克禮公園(巴克禮路、中華東路三段377巷及357巷)部分路段。

 

機關綜整回應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2019-10-07

綜整回應:

綜整回應:

親愛的朋友您好,

謝謝您撥冗參與討論,提供許多寶貴的建議作為本局日後規劃設置交通寧靜區之參考依據。本局茲就原議題「您對於「本市增設交通寧靜區」有何看法?」,將各項看法與建議歸納為6大項目,分別為(1)設置交通寧靜區的必要性與適用性;(2)設置交通寧靜區的標準;(3)交通寧靜區採用的措施;(4)設置交通寧靜區的疑慮;(5)加強違規執法取締;(6)其他。以下分別對各項目進行回應:

 

一、設置交通寧靜區的必要性與適用性

全臺每年因交通事故傷亡人數達40萬人,高出鄰近國家許多。根據研究統計,弱勢道路使用者(包含行人、自行車騎士、摩托車使用者)因幾乎沒有防護,若被時速50公里的車輛碰撞,死亡風險將達80%,但若車速低於30公里,則多數弱勢道路使用者可以存活,死亡風險降至10%。由此可知,車速與交通事故傷亡嚴重程度息息相關,透過設置交通寧靜區管理車速,將可有效提高用路人的安全。

每個國家的交通環境條件與國民習性都有所差異,世界各先進國家在推動交通寧靜區時,也都是配合在地特性來推動。未來本局於推動交通寧靜區時,對於採用的措施與管理方式,亦將考量在地條件與用路人的習性,選擇適宜的交通寧靜措施項目,並採循序漸進的方式推動,絕不會直接將國外的作法整套原封不動套用,敬請放心。

示意圖

資料來源:Speed management : A road safety manual for decision-makers and practitioners,世界衛生組織(WHO),2008年。

 

二、設置交通寧靜區的標準

本局推動交通寧靜區有3大基本訴求為:降低車行速率、減少穿越性交通量以及減少鳴按喇叭,根本目的則是期望藉此提升街巷通行安全,增進社區的生活品質/學區的教學與學習品質/醫療院區的療養品質/商圈與觀光地區的走逛品質等,提供市民及遊客安全、安心且安靜的街巷活動環境。依循上述訴求與推動目的,本局將優先以易肇事路段街廓及行人旅次步行需求較高的區域為設置範圍,區位研選後則進一步與當地民眾溝通設置意願,並檢視規劃相關配套措施。

臺南市自106年3月開始推動設置交通寧靜區,截至目前已設置8處示範區,為持續擴大辦理,本局已依上述設置標準進一步擴大評估全市37個行政區內適合設置的區塊,依據各區塊的發展特性,未來交通寧靜區可分為住宅社區型、商圈及觀光景點型、醫療院區型、校園學區型等4大類。未來如推動成效良好,長期將以納入所有國中、小學的通學路徑為目標,並鼓勵社區主動提出適合當地需要的交通寧靜區規劃設置方案。

 

三、交通寧靜區採用的措施

用於「降低車行速率」、「減少穿越性交通量」的交通寧靜措施大致可分為「被動及減輕措施」、「實體垂直面措施」、「實體水平面措施」、「實體阻隔措施」等4大類,各類主要措施整理如下表。由於各項措施所帶來的效果,以及對原有交通的衝擊程度均有不同,同時考量地方民眾意見,未來於推動設置交通寧靜區時,將優先採用被動及減輕措施(非實體措施),以交通寧靜區告示牌、交通寧靜區標字、警示燈、綠底行穿線、標線型人行道等項目為模組,依據各地區實質條件、地方接受程度予以調整,措施內容亦將與當地民眾溝通確認設置意願。後續待試辦有初步成效,且社區民眾有意願增設其他寧靜措施時,即可視當地條件循序增加,強化減速及減少穿越性交通量的效果。

交通寧靜措施一覽表

交通寧靜措施

說明

A.被動及減輕措施

出入口標誌

出入口處透過明顯標誌告知駕駛

鋪面處理

特殊的路面材質(石材、地磚、顏色等)以標示特別區域

停止標誌

駕駛必須停車觀察,認為安全時方得再開

車輛限制

在特殊路段限制車輛類型(大型車輛)或使用者(限居民使用)

速限

限制行車速率

單行道

導引區內車行動線

B.實體垂直面措施

穿越道高差

提高人行穿越道,提高可見度及降低車速(7-10公分高,3-6公尺長的路面突起物)

路口高差

提高交叉路口,提高可見度及降低車速(配合緣石高度提高7-15公分)

減速丘、減速墊、減速台

7-10公分高的隆起物

減速標線

車輛駛過會發出噪音的突起物

C.實體水平面措施

槽化島

使車輛轉向特定方向

S形減速設施

兩側路緣延伸槽化島,路面形成S形,使駕駛人減速(曲度大)

水平偏移

車道中心線彎曲或偏移(曲度小)

圓環

交叉路口中央的環狀導流島

路寬縮減

減少車道數、提供減少道路寬度的路側停車位、布設人行道或車道

D.實體阻隔措施

街道封閉

在交叉路口阻擋車輛通過或穿越(含部分封閉、對角封閉、穿越封閉等)

分流

路口藉由槽化島限制車輛直行

 

 

四、設置交通寧靜區的疑慮

(一)衍生交通阻塞問題

本局於劃設交通寧靜道路時,基本上都是選定社區服務道路,而不會選在交通幹道上劃設。由於社區服務道路的交通量一般並不十分龐大,且現階段採用之寧靜措施以「被動及減輕措施」為主,原則上不致於衍生交通阻塞問題,敬請放心。另一方面,為提升交通寧靜路段速限管理的彈性,未來各寧靜區仍可依個自需求與條件,彈性調整速限,設置20~40公里不等的速限標誌。

(二)減速措施噪音問題

本市社區在夜晚大多十分安靜,車輛通過減速標線、減速墊等措施造成的噪音確實會對夜間安寧造成影響。考量上述影響,本局現階段並未規劃採用此類措施,若實在有設置必要,亦會避免設置在社區內部,且設置前也會徵求附近居民的同意連署書,確認居民意願。

(三)一舉一動皆需安靜

交通寧靜區對「寧靜」的訴求主要是減少鳴按喇叭,因此並不會要求必須降低所有活動的音量,而是設法降低機動車輛產生的噪音,包括高速行駛產生的噪音、嗚按喇叭等。一般車輛正常行駛的音量則是可以被接受的範圍。

 

五、加強違規執法取締

為提升行人安全,本市自101年起推動騎樓暢通政策,呼籲住戶商家將牆緣起往外推算1.5公尺內物品清除,將路權還給行人。而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與順暢,確保用路人權益,市警局亦定期執行清道專案,針對學校周邊、古蹟觀光景點、火車站周邊及違規占用嚴重之路段加強交通整理及排除道路障礙取締工作。

未來本市將針對交通靜區加強推動騎樓暢通政策與清道專案,尤其未來規劃供行人優先通行之空間的占用勸導、取締及路障排除,以及人行環境的介面整合等,以確保高齡者、幼童、身心障礙者以及其他暫時性行動不便者(傷病、孕婦、推嬰兒車或大件物品)在交通寧靜區內行走的安全與品質。

 

六、其他

(一)教育宣導

為了讓臺南市民認識及了解何謂交通寧靜區,本局於106年、107年分別辦理交通寧靜區宣導行銷計畫,除了設計有主題識別意象,亦透過多種方式推廣及宣傳臺南市的交通寧靜區,行銷活動期間獲得民眾熱烈響應,也成功讓參與活動民眾認識及了解交通寧靜區的意涵與精神。

為能持續提升市民對交通寧靜區的認知,讓民眾養成在街巷地區行駛時能自主降速及自主減少通過性交通駕駛行為的風氣與習慣,本局未來將持續進行交通寧靜區的宣導行銷,同時也請學校、里辦公處等單位,於適當課程、學生活動、社區活動上協助宣導,期望不久的將來,「人本」成為本市交通環境的DNA。

(二)號誌調整

本局後續於推動設置交通寧靜區時,將一併針對區塊內的易肇事路口檢討其號誌設計,藉此加強落實提升行車安全及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率之目的。